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卫健委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推进调度工作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县卫健委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卫健委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制度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修改制度17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
(1)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党组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和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交流发言。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深入一线听民意 聚焦诉求解难题”活动的通知》,委领导班子、机关股室长、青年干部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发现问题8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0条,落实整改问题8个,形成调研报告4篇,领办难题1个。三是委领导班子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人口发展等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出台《凤台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完成1所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凤台县天悦托育服务中心)建设,我县麦迪森早教托育中心获得淮南市示范性托育机构称号。
(2)多举措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起草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草案,申请成立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县委对医疗卫生工作的领导。二是大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已得到省卫健委同意设置批准;同时增设了10项诊疗科目,现已初步通过审核。鼓励符合晋升条件的医护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加强与长三角合作医院(上海浦东公立医院)帮扶协作,柔性引进4位紧缺专业专家。三是县卫健委转发乡镇卫生院创建二级医疗机构标准,朱马店镇中心卫生院、大兴镇卫生院按照创建标准,正在积极推进二级医院创建。
2.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一是严格遵守党组工作规则,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则进行再次学习,厘清权责,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二是修订完善《凤台县卫健系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参会人员、议事决策清单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三是按时按要求召开各类会议,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县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修订完善《凤台县卫生健康委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对外发布信息审核制度》,明确县卫生健康委领导下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制度、明确“先审后公开”“谁审谁负责”的审核制度,完善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流程。四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别于8月、10月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研讨交流。
4.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一是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小组,制定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采取“规范一批、取缔一批、处罚一批”的方式对凤凰湖新区存在的医疗乱象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在凤凰湖新区新增办理4家居民所属地搬迁安置区村卫生室,合并村医诊所20家,取缔“两证全无”诊所13家,予以行政处罚4家。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通知》,规范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违法线索上报卫生监督所查处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管理,整改期间共收到线索8条,予以行政处罚1家,罚款5万元。同时县卫生监督所通过双随机抽查、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县医疗市场综合监管。
5.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一是加强业务学习,10月10日,窗口工作人员赴市卫健委窗口学习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等相关工作;10月20日,委医政股业务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类窗口进行现场指导。二是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尽进,明确窗口负责人职责,对窗口进行重新赋权,实现窗口受理、窗口审批、窗口出证“一站式”服务,做到充分赋权。
6.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制定下发《县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通知》,对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包片分工,明确了职责和任务。二是通过多形式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训,村医医疗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持续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训,2023年度共培养11名。继续举办乡村医生能力素质培训班,依托县卫校和县人民医院培训基地,累计培训700余人次,179名村医完成“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三是制定印发《2023年度乡镇卫生院(中心)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试行)》《凤台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及考勤制度。针对村医不在岗情况,对涉及人员进行了约谈,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强化监督和管理,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涉及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四是制定《凤台县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提升工作方案》,2023年度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中11家乡镇卫生院开展住院诊疗业务,共收治住院1155人次,同比增长215%。五是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县中医院医共体均已成立中心药房,其中县人民医院中心药房保障10个乡镇卫生院药品供应、县中医院中心药房保障7个乡镇卫生院药品供应,已实现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全覆盖。六是积极同医保、药监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开展村卫生室医保系统联通、药品安全使用等相关工作。七是认真落实县乡医疗机构分级诊疗遴选病种,严格执行医保部门关于城乡居民住院转诊转院的相关规定,通过加强县级医院管理,改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逐步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
7.提升长远谋划能力。一是根据省计生协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慰问,特别是对失独家庭的紧急慰藉、慢病救助、大病住院救助、特扶慰问、为失独家庭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给予补助。二是出台《凤台县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培训300名家庭健康指导员。三是优化项目结构,规范项目实施。出台了《凤台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开展助学成才项目,资助考上大学的计生困难家庭,为特扶家庭购买综合保险,为基层计生专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一是卫健系统先后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参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县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工作。三是制定印发《县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班子成员包片分工,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
9.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结合我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对卫健系统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收缴违规资金。二是修订完善《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廉政警示谈话制度》并长期执行。三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制定了议事制度、廉洁制度等,扎紧制度笼子。四是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五是组织卫健系统全体党员观看学习专题警示教育片,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时刻敲响警钟,强化廉政意识。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坚决防范和杜绝滥发津补贴。一是在全县卫健系统开展规范津补贴的自查自纠,于2023年8月组织全县卫健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凤台县坚决防范和杜绝滥发津贴补贴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二是责令相关单位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深刻反省,认真查摆问题根源,并对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清自查,个别单位无依据发放津补贴已全部上缴到县纪委监委指定账户;督促医共体牵头单位财务人员对报销相关票据的审核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规范资金支出。一是加强财务票据审核,规范财务管理。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开支的通知》,严格审核报销附件完整性、合理合规性。二是对近三年凤凰镇卫生院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对支出不规范问题现已完善相关支出佐证材料。
1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1)规范报销手续及附件。一是加强培训,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开支的通知》、凤台县卫健委《应急物资管理规定》,严格把关杜绝一切报销附件不齐全票据。二是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完善物资入库、出库及领取手续,落实专人负责。三是加强内控建设,严格执行《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
(2)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委属单位具办业务人员30余人进行学习,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二是责令相关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完善相关手续。三是涉及无牌无证120车辆已就地封存,并已按程序向县国资委提交车辆核销报告。四是对皖D71505车辆现正在按程序办理车辆核销手续,对皖D70034,已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备案核查。
(3)及时清理长期借款。一是全面落实资产管理要求,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凤台县清理应收款项专项实施方案》,将方案中的资产管理要求落实到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二是县卫健委建房款挂账款项,经走访相关人员,并查阅原始会计文档,并请示相关部门,于2024年1月24日经县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核销。三是朱马店卫生院建房挂账款,卫生院已联系建筑商补全手续进行冲账转固。四是县朱马店及顾桥卫生院其他应收款余额挂账问题,各单位已召开专项会议,组织人员成立长期应收款清理小组,对各项应收款项进行催缴,顾桥镇卫生院、朱马店镇中心卫生院已追回清理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制定印发《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任务安排》,坚定不移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组织生活进行规范,要求制度上墙,规范程序,定期检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持续增强党员意识,制定《凤台县卫生健康委2023年党员培训工作方案》。于2023年9月先后举办了5期党员集中培训班,每期培训班为期4天,对委直单位各党支部360余名党员进行了全覆盖集中轮训。二是制定《县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组成员分包联系各党支部,指导和帮助联系点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共督查指导委属单位7家,发现问题7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7条。
1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开展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等重要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提出合理化指导意见,保证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和议定事项符合规定要求。三是明确组织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确保完整性。
14.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一是及时召开会议,重申严肃党员发展程序,对基层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头看”,进行适当分类,分析形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加强学习,增强业务能力。举办卫健系统党建知识培训班,邀请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同志分别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系统培训“三会一课”、党章、发展党员等。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委《关于印发发展党员“一个办法四个意见”》的文件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
15.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所辖卫生院的检查和指导。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委机关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严格工作纪律。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时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上班纪律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8611366;邮政地址:安徽省凤台县胶州北路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zxb6645315@126.com。
中共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