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到处分的那段时间,特别迷茫,一度想自暴自弃,但组织没有放弃我,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温暖和力量……”前不久,安徽省凤台县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干部在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与他开展回访教育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为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凤台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坚决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该县认真组织实施精准回访教育,出台《凤台县纪委监委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增强执纪执法办案综合效果。2023年下半年以来,共对71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回访教育,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重燃工作热情。
为避免回访教育走过场、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紧抓“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回访前,按照“谁调查、谁回访,谁联系、谁回访”的原则,综合评估受处分人员违纪性质、岗位职责以及个人思想动态,按照“一人一策”原则,个性化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对症下药,提升暖心回访精准度。回访中,通过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开诚布公、坦诚交流,了解掌握他们当前的思想动态,排解他们的工作痛点、思想堵点,阐明激励政策,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回访后,科学制定回访评价,对正确认识错误、认真悔错改错、敢于担当作为的受处分干部,处分期满后,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为他们“跌倒”后重新出发搭建平台。
“处分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开展回访教育就是为受处分党员干部送去组织关怀和帮助,引导他们正视错误,解开‘心结’,重燃干事激情,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我们将继续把回访教育作为深化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做实做深做细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让监督执纪既有‘硬度’又有‘温度’,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凤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