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凤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疫情防控期间城区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区域
县城规划区内城关镇、刘集镇、凤凰镇和李冲回族乡。
二、交通管制时间
2022年3月27日8时开始。
三、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区域内,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供、物资配送车辆、抢险救援车辆、应急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其余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通行,市民非必要不出行,不出县。
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快递(外卖)、物流配送、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车辆凭县疫情指挥部通行证通行。
五、各小区、各村组疫情查控点要加强车辆人员管控,禁止车辆驶出小区、村组上道路行驶。
六、对违反管制规定的,将依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凤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