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朋友们: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多个省市疫情外溢,省内多地相继出现本土疫情,我县于3月26日发现一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向您提出以下温馨提示:
1.请您做好个人防护。希望全县广大群众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近期少外出、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严格落实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进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等重点场所要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检测体温以及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诊,中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请您非必要不离凤。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区。减少跨市、跨县流动,如确需前往,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提前报备。
3.请您非必要不聚集。近期全县一律暂停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和线下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一责两案”(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50人以上的,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县防指审批,要全面掌握参加人员近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及旅居情况,确保健康安全,同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4.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举办的,须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提前报备,严格限定人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5.请您主动上报行程。近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上报个人行程,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尽量避免出行及前往人员聚集场所。
6.请您积极接种疫苗。请符合接种条件且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广大群众,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您的家人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群众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调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对您的支持配合我们表示衷心感谢,祝愿您和家人们健康平安、和谐幸福!
凤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