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工作法  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保驾护航”

时间:2021-07-27 09:31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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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很艰巨,社区与各包保单位在协作配合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什么问题或困难?”县纪委监委文明创建专项督查组在督查社区时关切问道。

  近日以来,凤台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县委创建文明城市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监督主责主业,突出政治监督,运用“一二三”工作法,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压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营造齐头并进的创建攻势,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保驾护航”。

  一个督查方案总体谋划部署。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精心谋划部署,制定《关于我县开展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对照《凤台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项创建任务的单位,找准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成立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督查组。组长、副组长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乡镇纪委负责同志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同志组成,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

  两种督查方式灵活监督检查。一是采取日常监督,要求各乡镇纪委、派驻各创建责任单位的纪检监察组按照《关于我县开展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将文明城市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参照《凤台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每月对驻在单位或本乡镇实地开展督查。二是开展专项督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创建责任单位及相关乡镇的工作落实及推进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形成专项督查通报,坚决查处作风虚浮、履职不力、工作不实的问题。

  三个监督要求助力文明创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跟进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最新要求,把握监督重点,紧盯创建工作落实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当作为。二是推动措施落实,做到全程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责定位,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替代,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监督无“死角”、无“盲区”。三是把握创建细则,做到精准监督。围绕《凤台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单位创建任务,精准监督履职尽责情况,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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