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 合 计 | 37.00 | 30.34 |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 公务接待费 | 12.00 | 5.8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5.00 | 24.54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00 | 24.54 |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0%,2017年凤台县纪委监察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元,下降0%。2017年凤台县监察局国内接待共72批次,72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5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39万元,增长13.81%。,增长的原因是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用车量增大,巡察及纪律审查工作业务量增大。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政策调研等。2017年,凤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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