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74.00 |
40.77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24.00 |
4.7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0.00 |
35.9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00 |
35.99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淮南市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7万元,完成预算的55.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实际发生比预计要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机关本级和派驻机构、巡察机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中共淮南市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8万元,占预算数19.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99万元,占预算数71.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支出4.78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2万元,下降17.59%,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公务接待。2018年本单位国内接待共60批次,60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99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1.45万元,增长46.66%,增长的原因是巡察及审查调查工作业务量增大、用车量增大。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2018年,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方式:凤台县纪委监委(0554-8681130)。
电子邮箱:ftxjjw@126.com。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