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一联动交叉巡察组对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3月20日,市委第一联动交叉巡察组向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动担当,提高站位,迅速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配合检查和推动整改工作。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层层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成绩。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环境分局市委联动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盛辉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副局长郑兆业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落实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检查组反馈意见后,我局按照整改要求,制定了《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第一联动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将16项整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推动整改落实。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逐条梳理,进一步细化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严格高标准,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机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相关法律规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进一步巩固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制定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建立了督查、巡查和县领导定期调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对整改不彻底问题,要求所属乡镇、部门进一步整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和反弹。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做好每周集中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制定《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规范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避免交叉。三是会议记录做到规范、据实、详尽,记录包括讨论过程和研究表决结果。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制定《2020年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学习。二是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规范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一是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支部党员集中学习,组织以各党小组为单位小范围开展好学习,并组织号召党员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好个人自学。二是对调研报告撰写不认真、不严肃的,已放下手中一切工作,沉到基层认真调研并重新撰写调研报告。三是通过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并公示。四是制定机关党课全年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
(二)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5、党内同级监督工作薄弱。
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领导班子填写干部廉政档案,上报市局机关党委,接受监督。三是按照步骤认真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并以发生在我局的严培新、蒋中玉违法违纪案例编制了警示教育案例,上报市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四是开展单位内部排查,制定《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廉政风险点排查表》,上报市局派驻纪检监察组。
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制定了《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做到手续齐全、附件齐全,规范票据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杜绝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发生。
7、部分环保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各乡镇关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情况说明已报送;凤台县人民医院保温外墙项目施工全部完成,已完成工程验收。整改全部落实完成。
8、财经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
一是制定了《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核算应付的文件、会议纪要、明细清单补充完善后方可入账。二是重复发放的驾驶员出差补助已退回,并在以后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及时登记入账。四是职工借款已归还,并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在出现长期借款现象。
9、环境执法水平亟待提升,廉政风险较高。
一是组织监察大队全体执法人员每周四进行集中业务学习。二是严格依法依规监管,2020年度,截至目前,共立案22家,责令改正21家,下告知书14家,处罚9家,罚款共计42万元。三是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已检查企业34家。
(三)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0、落实机构改革政策不到位。
一是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市“三定方案”要求,设立办公室、大气环境管理股、水环境管理股、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并明确了负责人。二是核查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在选人用人上存在超编混岗人数,具体到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逐步消化处理。三是2018年3月5日研究任命的局长助理已取消任命。
1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
制定了《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要求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2、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正常。
一是支部已于2019年12月30日举行换届会议并选举产生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成立三个党小组,明确三个党小组长和三名党务工作者。二是制定了党支部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三是县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委员会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支委会议将党支部委员划分到各个党小组,作为普通党员参与党小组活动。
13、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
一是联系10名委托人,要求其对未能参加2017年10月17日的党员大会作出说明。二是核查2019年一季度党费收缴情况,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党费汇总表错误,现已更改。
1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一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规范会议记录,内容详实,把各类资料归纳齐备、整理装订归档保存备查。三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相互批评力度,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四)党组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15、对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制定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清单,抽调专人进行督查、巡查,制定了县领导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对整改不彻底问题,要求所属乡镇、部门进一步整改。丁集九龙窑场内物料已清理。
16、省、市交办信访件投诉办理不到位。
一是2017年以来我县共排查128家“散乱污”企业,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积极参加信访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制定了《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和《关于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制度的规定》对信访工作一整套流程及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作了具体要求。
通过巡察整改,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不断巩固提高整改成效,实现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切实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8685525;邮政信箱:凤台县政府C楼801(邮编:232100);电子邮箱:41891407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