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纪办〔2018〕35号
关于印发《凤台县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县委巡察机构、各派驻机构、各部室:
《凤台县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凤台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凤台县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形象,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习制度
1.学习是坚定政治立场、增强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全体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加强学习。
2.建立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核心的学习体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为主要方式,辅之以讲座、培训等形式进行。
3.学习的主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条例,宪法法律法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和精神等,以及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4.县纪委监委分为三个办公区域,每周集中学习由各区域自行组织,学习内容自选。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
5.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组成。组长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
6.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12天。由组长确定学习主题,安排专题发言人。会议的记录、会务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7.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一般不得缺席,请假需经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批准。中心组集中学习可根据需要扩大范围,安排或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8.中心组成员要坚持搞好自学,坚持做好学习笔记,按要求完成学习体会、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考勤(出差、法定节假日外出)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串岗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全体人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含工作日、休息日)。
2. 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制,本人签到,不准代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十五分钟内,超过十五分钟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办案、出差除外);在上班期间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出差或办案,经履行审批手续后,由相关人员在签到表上注明时间、去向、事由等,否则以缺勤论处。
3.实行考勤通报制度,各办公区域如实统计考勤情况,对工作纪律执行等情况实行督查,考勤情况和督查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4.严格公务活动管理(包括培训、开会、考察、办案、外出督查等),确需出差的,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的原则,实行分级审批。
出差人员应提前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路线、事由等,报相关领导签字批准。书记(主任)出差,按照县委、市纪委相关规定执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差,县外市内的须报告书记(主任),市外的由书记(主任)签字批准;各部室、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出差,在本县范围内的公务活动,需向分管常委(委员)报告;到县外市内出差的,由分管常委(委员)签字批准并向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报告;到市外省内出差的,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签字批准并向书记(主任)报告;到省外出差的,由书记(主任)签字批准。出差审批手续由出差人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因公务紧急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或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可以用通讯方式请示,出差结束后补办手续。
5.严格法定节假日因私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为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全体工作人员要强化法定节假日(含星期六、星期日)因私外出请示报告意识,在外出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向相关领导请示报告,并确保外出期间的通讯畅通。
书记(主任)因私外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因私外出,需向书记(主任)请示报告;各部室、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到市外省内的,向分管常委(委员)请示报告;到省外的,向分管副书记(副主任)请示报告;其他工作人员到市外省内的,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示报告;到省外的,向分管常委(委员)请示报告。
请销假制度
1.请假主要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和丧假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的,可以请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3天。工作人员因病需休息者,可请病假,需长时间住院治疗者,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探亲假、婚假、产假和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书记(主任)请假根据县委有关规定执行;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主任)批准;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各派驻机构负责人、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请假1天(含)以内由分管常委(委员)批准,1至3天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批准,3天以上由书记(主任)批准;其他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由部室负责人或者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批准,1至3天的由分管常委(委员)批准,3至5天的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批准,5天以上由书记(主任)批准。
3.请假须以书面为准,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信息)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须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要做好请销假登记工作,与考勤情况一并公布。
4. 请假者假满后要按时上班,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向准假领导说明情况并按规定续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满后逾期不归者,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保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
2.严守办案机密,不得泄露案情和其它秘密,不得将案件材料及其它涉密工作资料存放家中,不得擅自向媒体或公开刊物提供、发表涉密资料和信息。
3.严格三密文件和信访件管理,不得将三密文件和信访件丢失和外传,不得泄露三密文件或信访件内容。
4.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案件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妥善保管好各类案件信息资料。案件信息登记必须在专用计算机上进行,不得将专用计算机联网或处理其它事务,不得违规使用、传递、处理案件信息资料。
5.工作人员编写各类工作(涉密)及案件资料,一律在不联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操作,严禁利用网络传输涉案、涉密的书面材料及影像资料。
6.要妥善保管和使用机关统一配置的移动介质(U盘、移动硬盘等)。涉密移动介质必须专人保管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使用。若移动介质丢失、报废应立即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
7.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进行警示训诫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节假日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按要求将值班安排情况报县委办、县政府办。
2.值班人员承接并办理各类文电、通知;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负责值班期间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3.值班期间,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4.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可由他人带班。
5.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谨高效。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特别重要的问题及时向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及时办理。
6.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做好值班记录。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县纪委监委机关要坚持“安全第一、保障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车辆管理,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车辆使用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2.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填写派车单,严格履行签批程序后,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县内公务用车,用车申请人应事先向分管常委(委员)报告后,由办公室安排;县外市内的公务用车,须经分管常委(委员)签字批准,并报告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后由办公室安排;市外公务用车须经分管副书记(副主任)签字批准,并报告书记(主任)后由办公室安排。
3.机关车辆维修审批程序
(1)车辆维修要选择专业技术好、维修设备齐全、诚信度高、计价合理的维修店进行定点维修,日常维修保养应到4S店进行,确属紧急、特殊情况且金额较小的经批准后可在其他维修店进行维修。
(2)各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状况,向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由办公室按程序报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理的一律不予报销。
4.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修、勤保养。要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章程,礼貌行车,确保安全行驶。
5.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封存停放在县政府大院内(因公务用车除外)。
公章管理制度
1.县纪委监委及各部室、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的公章由专人加锁保管,确保公章的安全。
2.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所有公章使用要执行审批制度并登记造册。
3.公章保管人员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保管或使用,不得在废纸、空白纸、空白表等处乱盖公章,不得随意携带公章外出。
4.公章保管人员要高度负责,如发现未经批准而擅自越权使用公章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管理混乱、公章损坏、丢失等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公章保管人员的责任。
文档管理制度
1.凡是上级机关和外单位发来的文件、材料等,除写有负责同志“亲收”外,一律由公文收发员拆封、签收、登记编号后送县纪委监委领导或各部门负责人批办。
2.一般的报告、函件、报表、资料等,不需要领导批示的,由工作人员收理登记后,直接送有关部门办理。对上级发来的须急办的文件,应立即送委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阅批,以免贻误工作。
3.人民来信由工作人员负责拆封、登记,按有关规定分转领导和有关单位处理。处理结束后立卷归档。
4.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带回的文件、委局领导在上级及有关会议上的正式发言材料,会议结束后,应统一登记保管。
5.起草、批改、签发文件,须用钢笔或墨水笔,字迹要清楚。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和复写纸,以便于存档。
6.文档工作人员应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好文件的催办、归档工作,对领导批示的文件,及时处理,不得贻误。平时做好文件立卷归档的准备工作。年终根据县档案局的规定要求做好文件分类、分期限组卷归档以及文件的清退和销毁登记工作,同时交县纪委办公室统一保管。
7.调阅文件和档案,应办理调阅登记手续,做到责任明确。不得从档案中抽走文件,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签,以保持档案的清洁和完整。
8.文件档案由专人保管,做到“五防”(即:防潮、防火、防蛀、防鼠虫咬、防失窃)。
安全保卫制度
1.坚持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作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2.全体人员每天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清理保管好文件资料,关闭电源,防止意外事故。
3.加强档案室、库房的安全。下班后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器电源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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