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台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26 11:11    来源:凤台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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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十届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巡视工作,6月8日向我县反馈了巡视工作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视意见反馈后,凤台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了书记碰头会、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全面传达学习贯彻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迅速启动、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关于成立凤台县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高规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专职副书记牵头抓总。组建了巡视整改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整改任务的日常协调和跟踪督办,动态跟进整改事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县委坚持“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3个方面存在的12项具体问题,全面分析、综合研判,广泛征求、反复修改,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并报请省委第三巡视组审定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将12项具体问题细化为59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同部门、整改时限。

三是精心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后,迅速召开全县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将59项整改任务以任务书形式,现场发放到17家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17家牵头单位,依据县委整改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制定了59个专项整改方案,逐一做到内容、人员、单位、时限、目标、措施“六个到位”。

四是狠抓调度推进。县委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县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评估,定期召开专项调度推进会,分析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注重巡视整改与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已召开调度会11次,印发简报9期,制定出台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办法和考核办法。

五是注重标本兼治。高度重视发挥制度治本效应,坚持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思想行为,着力在长效上下功夫。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谋划制定《凤台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长期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进京社会面清理、越级访和去省集体访责任追究的通知》、《凤台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以制度规范推动工作提升。强化重要活动、重大投资、重点工程变更专项审计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重大项目前期论证制度、项目合同审查制度、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各项制度执行,以铁的纪律抓好制度贯彻落实。县委督查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掌握整改成效,确保不走过场。坚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制度出台一个贯彻执行一个。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项精心研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5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2项、基本完成6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思想认识泛化问题。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最大民生工程,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会议精神。坚持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每月一次专题听取扶贫开发工作汇报,先后组织召开行业扶贫调度会、精准扶贫务虚会、农业产业扶贫现场会和“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动员会、推进会,系统谋划、深入思考、持续加压,扎实推动扶贫资金审计、省第三方评估、脱贫攻坚复核、中期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长效、形成常态。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研究扶贫工作累计达23次。组织扶贫办、财政局、人社局、农委、教育局、卫计委、住建委等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各类政策文件、各级会议精神,汇编成册、印发学习,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脱贫攻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县委常委会议纪要上半年督查方案,对县委常委会议明确的各项事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工作,全面完成省第三方评估、双考双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针对责任落实弱化问题。严格执行“十个一”工作制度,配齐配强207个驻村工作队力量,选派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17个未出列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长,选派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21个已出列贫困村和169个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工作队由3—4人组成,现已全部到位。完善制定《凤台县精准扶贫帮扶联系人帮扶走访贫困户工作制度》、《凤台县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台《帮扶干部入户20必问》,开展政策业务培训4次、专项督查3次。进一步规范扶贫工作站和工作室建设,各行政村工作室已单独设立,设置统一标牌,规范档案资料。全面加强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县扶贫办工作人员达17名,乡镇工作站人员达3—4名,207个行政村各选聘一名扶贫专干。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组织开展县慈善协会爱心帮扶捐赠活动,捐款全部用于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截至目前,募集捐款达290万元。

三是针对工作作风虚化问题。建立健全巡查督查机制,印发《凤台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凤台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2月25日—27日,抽调专人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4月28日,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启动开展“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6月28日—30日,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督查;7月13日—14日,14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开展了交叉互查,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强化帮扶走访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帮扶工作的通知》、《凤台县精准扶贫帮扶联系人帮扶走访贫困户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帮扶干部履责意识,加大走访帮扶力度,确定每月17日为帮扶走访日,乡镇主要领导对帮扶走访情况给予评价,确保帮扶人走访帮扶贫困户每月不少于一次,确保贫困户对帮扶工作、帮扶人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制定出台《凤台县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凤台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细则》,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严格落实问责办法,积极处理涉贫信访事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及时核查处理,积极消除扶贫领域信访舆情。做到有举报必查,有疑点必管,有错误必纠。严格对照《凤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凤台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强化扶贫项目和资金全过程监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发放1万多份精准扶贫帮扶措施清单,举办《阳光热线》脱贫攻坚专题节目,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短信,多方位宣传扶贫政策。多次举办培训班,加大对扶贫系统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政策业务培训力度。

2.领会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县政府班子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领会精神、把握实质,坚定不移地将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建设美丽凤台全过程,分别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集中学习了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座谈讨论心得体会和贯彻落实措施。全面分析、综合研判,从“班子结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运行情况、工作实绩、廉洁建设、优化方向”7个方面,看领导班子“思路清不清、作风好不好、成效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从“基本情况、德行表现、工作作风、能力绩效、廉洁自律”5个方面,看领导干部专业、经历、能力等与岗位是否适宜,协助市委全面了解掌握县政府班子运行状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情况。结合“三案管理”工作,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摸底了解,从基础信息、运行情况、调整配备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领导班子优化和领导干部培养方向建议,形成《凤台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报告》并报市委组织部。结合综合研判报告和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市委对县政府班子进行了调整。通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上讲台、项目建设、基层一线锻炼等形式,强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锤炼过硬作风,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掌握新知识、驾驭复杂局面等能力。截至目前,6名县级干部参加外调学习、14名县级干部上讲台授课。

二是针对凤台煤电独大的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等问题。制定《关于开展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总量和质量,加快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为转型发展集聚新的动能。今年上半年,引进内资53.66亿元,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资金29.63亿元,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3个。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制定出台1个实施意见和6个攻坚方案,正在编制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出台《凤台县重点项目攻坚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县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推进机制,集中开展重点项目攻坚“百日会战”行动,重点抓好土地出让、征地拆迁、问题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招商引资新开工项目、谋划项目、重点项目、项目达产等九大攻坚任务。培育壮大国力液压智能装备制造、赛乐普生物制药、洁诺德等战略性新兴企业,着力打造锂电池、手机触摸屏等高新技术产品,成功申报赛乐普生物制药省级“三重一创”重大专项项目资金,正在积极申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数据基地项目。编制《安徽淮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凤台县粮食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草案),加快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点打造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专用水稻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全力推进牧原养殖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承载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全面升级,扎实推进开发区整区域城镇化项目,完成扩区指标,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已通过招标确定PPP咨询公司,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积极培育申报技术企业,今年以来重点培育科技型企业5家,第一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家(四德节能、鑫矿液压、国力液压、城北湖渔场),全部通过认定,已公示,第二批正在组织申报1家(光远机械),2016年底认定市创新型试点企业3家(恒远电子、四德节能、正祥农业),2017年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尚未启动,目前已组织鑫矿液压、六和同心、三创机器人、强农牧业等企业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召开凤台县制造强县建设大会,出台《凤台县支持制造强省建设配套政策》、《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凤台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产业升级,助推转型发展。深入实施“1515”工程,持续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不断集聚发展新动能,新增规上企业8家,申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3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发放产业发展基金贷款额度1600万元,累计发放1.1亿元,新建企业研发机构7家,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16项。大力推进电商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培育电商村1个,正在建设电子商务企业48家、网店120个,建设村级“邮乐购”站点303个,农村邮路45条,农村电子商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是针对采煤沉陷区涉及的征迁、安置和补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矛盾警觉性不够等问题。制作采煤沉陷区政策文件汇编、搬迁补偿协议汇编,组稿已完成。健全完善地矿协调三级推进机制,积极稳妥解决问题,确保地矿协调发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查通报,安置区工程的开工、建设及分房入住工作已进入工作的常态化。印发《关于规范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房分房工作流程的指导意见》,规范和完善分房措施,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源头上杜绝分配不公、徇私舞弊等现象,确保搬迁安置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凤台县2017—2020年采煤沉陷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规划》和2017年度实施方案,多次召开推进会,深入调研摸清基础数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致力完善提升凤凰湖安置区的教育、就业及医疗卫生水平,启动采煤沉陷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规划建设2所高中、4所初中、7所小学、若干所幼儿园及1所职教中心,建设文化产业园、失地农民创业园各1个和二甲、三甲医院各1所,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基本建成凤凰湖新区高标准交通路网及基础设施,区内规划设计主、次干道及市政支路共97条,总长177千米,总投资30.26亿元,除配必要的供水、供电系统外,还配建供天然气、供热系统,绿化、亮化工程与其它基础设施。制定《凤台县凤凰湖新区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努力提升新区的社会化管理水平,不断消除潜在的各种社会隐患。四是针对全县信访量居高不下等问题。制定《凤台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细则》、《进一步加大进京社会面清理、越级访和去省集体访责任追究的通知》和《关于2017年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进京访、越级访和去省集体访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切实解决一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难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落实省委综治通报问题整改为抓手,制定出台《关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战。

3.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重要人选的推荐和任用工作未能把好政治关问题。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情况说明,取消了相关人员候选人资格,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制定了《重要人选任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实施办法》(凤组字〔2017〕91号),对干部提拔使用和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其他干部使用过程中,组织部门认为有必要听取意见的,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严把政审关,对重要人选的推荐和任用,加强对其本人各方面政审的同时,延伸对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审查。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对重要人选推荐的初审责任,全面掌握重要人选有关情况,确保重要人选及其家庭成员政治过硬。

二是针对个别乡镇对村干部任职审核不严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建立村“两委”干部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凤组字〔2017〕92号),村“两委”干部任免均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对各乡镇现任村干部(包括村级自聘干部)队伍状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1741人,未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村干部。制定了村干部负面言行清单和小微权力清单,列出了村干部可能存在的35项负面言行和33条小微权力,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召开4次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强化县纪委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对违法犯罪的党员进行处理。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县委中心组学习只满足于一般的学习传达等问题。坚持把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有关精神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印发《关于成立凤台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谋划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创新学习内容计划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调研方案,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用,进一步提高理论成果转化率,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针对理论武装“上热下冷”等问题。县委宣传部牵头对上半年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印发了《关于对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检查情况的通报》,提出整改意见,推动理论学习制度更加完善,执行更加规范。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县委宣传部正在制定调研计划,拟定、遴选调研课题,拟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针对基层存在的信教群众趋多现象,一些干部思想麻木不仁等问题。牢固树立“宗教工作就是群众工作意识”,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处理宗教工作能力水平。全面走访全县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深入梳理问题,明确时间节点,积极整改落实。强化信教群众宣传教育,发放反邪资料4万份,全县基督教堂点达到“一墙一板三件”(警示教育墙,宣传展板,反邪教宣传物件、反邪教光盘、反邪教书籍)标准。县委政法委会同县民宗局统一定制“爱国护教、反对邪教、自主自办、抵制渗透”反邪教主题写真展示板90块和相关反邪教宣传用品配发全县基督教堂点;联系相关法律人才,开展法制讲座进教堂活动。

(二)党的建设方面。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未能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等问题。7月18日召开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制定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提醒单,每周对重要内容进行提醒,目前已制发15条。督促32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二是针对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有偏差等问题。7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有关民主生活会的要求。2017年4月开始在全县开展了“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和警示教育活动,32名县级干部在所在支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优化了政治生态。严格制度,坚持领导带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站在关心干部、维护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角度,直面问题、点名道姓,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会议质量。针对巡视反馈相关问题,拟定于9月15日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县四大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印发至县四大班子领导,对照职责分工,结合分管领域和联系乡镇,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形成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建立长效。

三是针对常委未按规定就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和约谈函询事项作出说明等问题。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书籍,要求县“四大班子”认真学习,写出学习笔记。下发通知,要求县级干部及时报告有关个人重大事项变化和约谈函询情况,实行季度备案。严格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审核要求,做到严肃认真全面,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发言材料须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

四是针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学习贯彻落实力度,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集中教育,县四大班子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召开了“讲政治,我们怎么讲”专题研讨会,深入联系乡镇讲授专题党课,党员“四个意识”显著增强,有力促进党委核心作用发挥。

五是针对个别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等问题。各级党委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6月份各党委(党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自查,形成自查报告28篇。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科干班、县直机关中层干部及村(社区)书记培训班授课内容,300余名干部学习后参加测试。开展了“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将范光林等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2017年7月份对各党工委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问题、限期整改。

6.基层党建工作不平衡问题。

一是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普遍等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凤直工字〔2017〕55号),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87个县直机关单位明确了工作机构和分管领导,每个单位均配备至少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县直机关新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32名。制定机关党组织书记轮训方案,7月23至28日在浙江大学举办了为期5天的“凤台县机关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能提升专题研修班”,98人参学。打造县检察院、水利局、地税局等机关党建示范点17个。

二是针对一些党组织党的组织活动淡化等问题。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凤直工字〔2017〕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通知》(凤直工字〔2017〕57号),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等下黑”问题。制定《关于在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凤组字〔2017〕61号),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活动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将每月28日定为“党员活动日”,编制月度活动主题。七月份以“建党献礼、重温誓词”为主题开展了普遍的党员活动,4000余名党员集中参加活动。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机制,430多个党组织在“七一”期间开展了走访一批贫困户、慰问一次老党员、讲授一堂党课、接受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等“五个一”活动,走访贫困户586名、慰问建国前老党员12名、讲授党课2213场次、3000余名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谈心谈话2000余次。对各乡镇的基层党组织组织活动情况进行督查5次,编发督查通报5期。

三是针对少数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等问题。出台《关于下发全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指导性安排的通知》(凤学组办〔2017〕15号),进行分类指导。印发《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七彩”志愿者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凤学组办〔2017〕17号),建立“金穗”、“紫罗兰”、“柠檬”、“红烛”、“天使”、“蓝天”、“绿叶”七种类型志愿服务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36次。制作了“一簿一册一卡”,发放各领域党组织工作簿1000余本、党员活动手册3万本、党群连心卡3000余张,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定了“三会一课”月度清单,县委组织部分片成立5个督查组,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督查6次,发放督查通报6期。

四是针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不高等问题。5月22日召开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会,县非公工委与开发区及16个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对2016年度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制定了《凤台县2017—2020年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规划》(凤组字〔2017〕93号),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率,规范党组织活动。开展了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32个。结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三有两评”、“双强六好”、“双比双争”、“星级创评”等活动,现已制定161个年度服务计划书,党员年度服务承诺1034条。五是针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党建工作薄弱等问题。在2016年开展的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中,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开展了国企党建摸排,对改制企业及留守处的党员信息进行整理。印发了《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意见》(凤组字〔2017〕94号),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抽查,没有发现未按期换届的党组织。

7.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党员多层次多渠道的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尚未建立等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意见》(凤组字〔2017〕95号),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方法途径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制定了分级培训方案,7月13日至15日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培训党组织书记250人,各基层党组织举办培训班297期、培训党员1.3万余人次。各级党组织通过远程教育、微党课、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微信群1400多个,讲授微党课2000余场次。各级党组织设立党员示范岗2300多个、党员责任区1500余个,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流动党工委1个、党支部13个,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乡镇党委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目前已有830余名流动党员纳入流动党组织管理。成立中共凤台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针对少数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中把关不严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凤台县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办法(试行)》,对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培训,定制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档案》袋2000余个,分5类33项统一建档。购买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1800余份,统一在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张贴。全县1400个基层党组织9000余名党员集中观看了发展党员动漫片《入党》。

三是针对少数村党组织村干部事业心不强等问题。加强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科学调控,将70%的发展党员指标投放到农村,全面实行发展党员计划申报制度,县委组织部编制年度发展党员总量及结构比例指标,由各乡镇党委层层分解到村党组织,村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将发展指标落实到人,由基层党委汇总后上报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实施。在结构比例上做到两个“四分之三”,即35周岁以下的达到四分之三、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四分之三。今年已培养35周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136名。积极做好在外优秀务工人员入党工作,在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目前已在外出务工青年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名。8月14日,召开了全县农村党员发展情况分析会,“一村一策”制订详细整改措施,把发展党员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凤台县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办法(试行)》、《凤台县发展党员责任追究细则》,将“长期不发展党员”纳入责任追究内容,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对象、范围和处理方式,要求村党组织每年必须培养3名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按照《安徽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规定)。对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和所在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进行问责,同时对发展党员相关责任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党小组长、包村干部等)全程跟踪问责。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储备村级后备干部921名。成立村干部管理科,实行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大幅度提高了村干部报酬,并按基本报酬的30%确定绩效报酬,优秀村干部每年报酬可达3.9万元,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成立了“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5名同志集中办公,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通举报电话。统一为每个乡镇、村制作举报箱,实行“村锁乡管、乡锁县管”,定期收集信件。

8.干部选拔任用统筹性不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针对乡镇干部培养选拔存在路径固化等问题。坚持“好干部”标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贤任能用人机制。深刻剖析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全面分析原因,征求对策,集思广益,制定措施。先后3次组织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座谈会,征求干部工作意见建议。制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查问卷81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27条,为改进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了参考。完善干部培养体系,继续实施“323”墩苗工程(选派30名县直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选派20名业务相关同志到信访局挂职,选派3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或组工先进地区交流挂职)和分类储备计划,开展挂职锻炼活动和轮岗交流。今年以来,已对10名挂职乡镇党委副书记和17名乡镇长助理进行了考核,选派15名后备干部到市县扶贫、信访部门挂职,选派175名科级干部驻村扶贫,其中年轻干部125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15名。着眼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干部队伍结构,有针对性的制定《关于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行动计划》,明确选任导向、选任标准,优先提拔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实干担当的干部。2016年以来提拔的131名干部中,35岁以下干部58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126人。

二是针对干部考察了解不够精准等问题。建立干部工作标准化体系,制定出台“一个细则五个办法” (凤组字〔2017〕98号),即《凤台县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实施细则(试行)》《凤台县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名实施办法》《凤台县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实施办法》《凤台县干部选拔任用立体考察实施办法》《凤台县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实施办法》《凤台县干部选拔任用任职评价实施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运行情况备案、调整配备预案管理,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具体化、规范化。全县87家正科级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初步建立,运行情况备案、调整配备预案正在梳理形成。坚持常态化调研式考察,注重综合研判制度化,全方位、多角度考察了解干部,做到精准识人、因事择人。全面推行干部考察进社区、进联系点,拓宽了解干部的信息渠道。严格落实推荐实名制和考察责任制,坚持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双签字,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避免干部岗位频繁调整,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班子一般要任满一届,县直班子一般要任满两年。建立干部任用后期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凤台县委管理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及任职评价办法(试行)》,通过适岗能力评估、行为访谈评估、民意调查评估等方式,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三是针对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着眼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干部队伍结构,制定凤台县干部队伍培养使用计划,优先提拔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实干担当的优秀干部。2016年以来,共提拔重用科级干部131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人、女干部33人、党外干部1人,平均年龄37.9岁。制定《凤台县2017—2022年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加大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专业人才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干部工作统筹性、计划性。加强教育培养,有计划地安排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接受系统的理论武装和严格的党性锤炼,选派干部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扶贫开发、信访一线实践锻炼。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选派175名科级干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长,选派384名干部参加县委党校、高等院校等各类培训。采取上挂、下派、平挂、外挂等方式,安排4名年轻干部到市直机关和招商引资一线挂职锻炼。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加大优秀年轻干部使用力度,统筹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逐步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合理年龄结构,调动各年龄段干部工作积极性。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及时妥善安排超职数配备整改消化时未安置人员。强化领导干部职数管理,从严执行预审备案制度,坚决防止新超。组织了组工干部培训班1次,培训人数220人;组织科级干部培训班2次,共培训科级干部101人。

四是针对因年龄“一刀切”后遗症等问题。全面摸底了解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和受处分干部在岗情况,分类建立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和受处分干部信息库。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出领导岗位日常管理的办法》(凤组字〔2017〕87号),明确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岗位职责,坚持改非干部、受处分干部与其他干部同要求、同管理、同考核、同监督,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等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实行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和受处分干部岗位职责备案制度,所在单位根据干部特点进行合理分工,并填写《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出勤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备案。

五是针对长期借调、混编混岗现象突出等问题。通过单位自查,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核查等方式,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借调人员和混编混岗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把清理作为加强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予以纠正,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关于严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的通知》(凤组字〔2017〕62号),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范借调审批程序,严肃借调人员管理和考核。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无论有无情况每年都要报送一次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

六是针对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严谨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规定》,明确干部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使用、转递等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凤台县干部档案查核办法》,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认定,集中对材料缺失、信息不完整等情况进行补充和填报,将任前审核关口前移至动议环节。严格挑选了一批熟悉档案工作的人员,集中对我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系统查核,重点做到“四看”(看归档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看“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认定准确、看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看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县委综合考核、党建考核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培训,每年开展一次管档人员专题培训,抽调3名管档人员到市委组织部跟班学习。

七是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认真等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限期补报或重新填报;对不如实填报的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建立完善凤台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已将652名干部报告事项录入管理系统。认真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对重要岗位干部全面核实,发现问题,责令限期纠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对接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举报反映的考察对象,进行重点核查。加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培训,每年集中填报前进行专题培训,避免出现误解、错漏填等现象。今年已专题培训1次、中心组会议培训1次,先后分级培训干部924人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县委政治担当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县委压实工作责任不够有力等问题。坚持把考核问责作为传导压力、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县委督查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配合,先后组织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济祁高速取土坑复垦、城乡一体化文明创建和扶贫开发问题整改等督查工作,督查结果及时公开,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

二是针对县委担当精神不够强等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制定《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初稿),出台《关于进一步重申会风会纪的通知》,不断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结合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考评反馈问题,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会上,直接指出干部作风存在问题,点名道姓批评干部,不回避、不护短。

三是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适时组织开展县委巡察“回头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

10.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监督责任”落实有缺失问题

一是针对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等问题。印发《关于巩固和深化“三转”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凤纪办〔2017〕4号),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县纪委成立督察组,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三转”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问题进行清理规范。

二是针对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探头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继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起草《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下半年培训计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理论学习制度,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班,重点围绕六中全会精神、《问责条例》、《工作规则》及纪律审查业务知识开展了集中培训。组织参加省市纪委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业务指导作用,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委员进行驻点轮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健全纪律审查工作调度机制,每月召开全县纪律审查工作调度会,每周召开重点案件调度会,持续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传导压力,督促其履行监督职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召开纪律审查调度会4次。

三是针对一些乡镇和重点部门纪委书记长期缺配等问题。2016年乡镇换届后16个乡镇均配齐纪委书记,针对换届后大兴集乡纪委书记曾长期请病假事宜,已于2016年12月按照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对大兴镇纪委书记进行了重新调整。结合关于巩固和深化“三转”专项监督检查,对各乡镇监察室主任配备情况开展自查,有关乡镇未配备乡镇监察室主任的,目前已按照要求配齐乡镇监察室主任。

四是针对纪检干部监督管理“灯下黑”等问题。结合“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五是针对监督执纪水平不够高等问题。严格执行《凤台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审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召开全县纪律审查工作调度会,对相关案件,明确承办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依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六是针对纪律审查工作时紧时松等问题。部署开展积案清理攻坚专项行动,对未结案件强化督办调度。

七是针对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未充分发挥等问题。严格执行《凤台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凤台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以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为契机,加强县纪委机关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

八是针对执纪问责偏松偏软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典型案件在内的相关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已明确承办单位。建立县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律审查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提升纪律审查质量。

11.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控不力、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一是针对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网上招标、电子投标。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设置“应招未招、应进未进”举报信箱,拟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执法大队”,强化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

二是针对部分变更工程项目变更签证量较大等问题。由县重点局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全局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廉政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监理、施工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管理细则》、《项目建设跟踪管理制度》、《项目工程预算审核管理办法》。

三是针对乡镇小型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制定《凤台县小型建设项目交易简易操作实施细则》(初稿),拟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乡镇建设项目招投标手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四是针对基层干部信访举报量大等问题。持续加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初核案件159件,转立案149件。

五是针对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等问题。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转制度、履职保障制度,拟召开全县“三资”代理委托服务中心负责人会议,已于8月8日举办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

六是针对村干部案件多发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建立村“两委”干部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凤组字〔2017〕92号),强化村干部任职前审查。对各乡镇现任村干部(包括村级自聘干部)队伍状况进行了摸底排查,未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村干部。制定《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记录簿》200余本,定期开展督促检查。7月13日至15日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中安排“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课程,加强警示教育。

七是针对扶贫领域和危房改造工作监督不严等问题。严格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制定《凤台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凤台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1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针对干部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注重干部日常考察了解,扩大考察范围,加强干部8小时外考察,注重采取民意调查、延伸考察、暗查暗访等办法,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侧面地了解和考察干部的情趣志向、思想意识、家庭情况和社会生活表现。深入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集中教育。利用党校、各类培训班和中心组学习,着力加强党纪党规、作风建设规定的学习,明确作风建设的高压线和警戒线。出台《凤台县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实施办法>》,建立干部能上能下选拔任用制度,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换岗淘汰等机制,促使干部闲不住、慢不起、怠不得,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对省委巡视组要求调整、受处分干部和违法违纪干部,及时作出调整、免职。构建多途径激励体系,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凤台县委管理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和任职评价办法(试行)》,实行“党建+发展”双百分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凤台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客观分析干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包容改革探索的“无心之失”,用机制让干部轻装上阵、实干担当。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凤台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定期与干部交流思想、督促提醒。

二是针对少数干部作风漂浮等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的通知》,加大作风建设检查力度,先后7次对全县作风建设、工作纪律执行、公车管理使用、食堂管理使用、“酒桌办公”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三是针对扶贫基础统计数据严重失实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办主任培训班精神,强化基层基础性工作,积极做好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完善工作。

四是针对重点项目存在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等问题。严格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约定。

五是针对基层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制定《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基层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存在问题,迅速整改落实。

六是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彻底等问题。深入相关乡镇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摸清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做好整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办发〔2014〕26号)规定,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拟定《关于全面构建“三公经费”相关问题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待完善后印发各单位执行。

七是针对“小四风”问题尚未根除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查处“四风”问题线索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八是针对“小金库”现象仍有发生等问题。“小金库”自查阶段已结束。7月25日,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第三方机构组成的检查组,深入关店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拟定《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待审定后印发实施。九是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禁而不绝等问题。自查阶段已结束,扎实做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整改工作。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拟定了《关于全面构建规范津贴补贴发放长效机制的意见》,待审定后印发实施。

三、持续深入抓整改

我县将严格按照省市委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督查、健全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巩固成果,抓好整改推进。坚持“抓长、抓细、抓常”的原则,有效巩固成果,强化调度推进,全面加快整改进度。二是创新方式,做好结合文章。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注重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及时把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三是标本兼治,推动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三严三实”强自身,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4—8681901;邮政编码:232100;邮寄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A楼403室凤台县巡视整改办公室;电子邮箱:ftxs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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