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11 17:18    来源:凤台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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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民政党组开展了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民政局党组对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1月30日,30个方面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110条,出台改革措施3项,开展专项治理2个,制定完善制度10项,追回资金0.11万元;开展批评教育、约谈5人次。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民政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症结,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明确任务分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先后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2次,并专题到县委巡察办汇报1次,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宋维玉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民政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较突出、违反组织纪律、干部人事政策问题突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凤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民政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民政局党组对现有各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订制度7项,修改制度3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民政局《凤台县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加强对各基层支部的督导检查;三是结合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民政实际,及时制定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会议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工作。四是加强督查,督促指导各基层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充分发挥“风向标”作用。

2.主题教育开展不认真。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严格对照主题教育方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活动,补足功课;二是对存在抄袭现象的党员干部,书面通报并要求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细化主题教育内容,全面启动主题教育回头看,取得扎实成效。

3.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抓好局党中心组学习作为加强理论武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首要任务,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心部署、深入推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不断提升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党组落实意识形态领导的主体责任,成立“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德述廉重要内容。三是加强阵地管理,制定《民政局办公联络群管理办法》,加强qq微信群的管理,杜绝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散布不当言论,同时及时转发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弘扬时代主旋律的新闻、报道或音视频链接,把办公联络群作为一个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载体;严格管理社会宣传阵地,严格管控局机关、二级机构、窗口单位的宣传栏、电子屏的发布内容,严格执行各级宣传部门年度宣传计划,结合民政实际,紧跟县委宣传节奏; 认真做好敬老院、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监管,准确掌握五保老人信教人数,把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检重要内容。四是做好风险防控,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把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诸如推进殡葬管理工作时,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制定有效措施,防范舆情风险。

4.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局党组担当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凤台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凤台县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凤台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业务股室、二级机构“三重一大”必须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执行;三是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严格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定期开展督查和内审工作;四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5)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凤台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会议议程、明确会议议题;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四是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负责记录的人员要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记录下来,为会后进一步研究问题、总结工作提供重要的原始依据和凭证材料;五是强化会议监督落实,提高会议执行力。对“三重一大”和决策性会议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会后执行力度,确保会议实效;六是制定出台凤台县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到头负起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凤台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会议议程、明确会议议题;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2021年8-12月共召开党组会议8次,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四是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负责记录的人员要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记录下来,为会后进一步研究问题、总结工作提供重要的原始依据和凭证材料;五是强化会议监督,提高会议执行力。对“三重一大”和决策性会议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会后执行力度,确保会议实效。

5.殡葬改革成效不明显。

7)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凤台县党员干部带头落实殡葬管理工作的规定》两个文件;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横幅,电视、网络、手机短信遗体推进加强宣传,出动宣传车1000多余次,印发《公开信》和《关于凤台县党员干部带头落实殡葬管理工作的规定》各23万份,宣传条幅1600条,发送手机短信100万余条,县融媒体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和凤凰台不间断播放;三是成立“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积极推动部门协调,公安、人社、市场监督、交通、卫健、财政和民政等部门协调会议,制定了《凤台县殡葬车辆管理细则》,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公安、人社、卫健和民政通报各部门的死亡人员信息;四是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清理非法制作棺木28家,现在已清理16家,扣棺木16口,成功劝阻一起土葬。2022年1月份火化遗体数较上月增长70%。五加大对基层干部认识提升,利用新一届村干部培训机会,大力宣传殡葬工作

8)推进乏力、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活动、“违法违规殡葬行为的有奖举报活动”活动,进一步法规范殡葬服务市场;二是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项目已立项,土地预审基本完成,地方政府专项债发债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到位,土地预审基本完成,项目可研评审已通过,环境评估工作即将完成,地方政府专项债发债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到位。

6.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9)救助申请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起草制定《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由县委、县政府印发,并认真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二是起草制定《凤台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委、县政府印发,2021年年底前完成了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规了范审核审批程序;三是加强督查通报,严格责任追究;四是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衔接工作,规范乡镇社会救助档案管理。五是全面开展了社会救助督查检查,2021年底前对每乡镇都进行了一次检查。六是完成乡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临时救助审批做到严格把关,困难证明材料、家庭收入、财产核对、因病支出较大的,病历、医院结算单等材料缺一不予审批;四是对以往救助资料开展查漏补缺,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10)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率低。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力度,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知悉享有的权利,发挥临时救助资金的应有效益;全面开展了社会救助督查检查,2021年底前对每乡镇都进行了一次检查;三是及时准确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并长期坚持。四是通过认真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提高了乡镇救助资金的使用率。五是根据上年度各乡镇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重新制定了2022年度资金分配方案。

11)惠民资金发放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审批权限下放衔接有效,联审联批制度落实到位,及时对困难群众实行救助;二是档案资料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户一档管理规范;三是综合比对信息,精准度显著提升,信息数据更新及时;四是整体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2022年元月会同县财政部门修订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增加督查检查及情况通报等内容并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7.“精准划分、分类施保”落实不够到位。

12)审批时人员类别分类不准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了社会救助督查检查,2021年底前对每乡镇都进行了一次检查;二是完善信息比对机制,每月进行数据比对,动态更新救助人员信息;三是完成了乡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了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避免分类错误。

13)动态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政治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二是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了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对巡察发现的51名分类错误人员及时调整,同时每月进行数据比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群众利益不受到损失。

8.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有差距。

14)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刘集镇敬老院已完成护理床配备要求,机构护理能力得到提升,完成全县养老机构2021年护理床位达到占比45%目标任务;二是通过对各养老机构开展多次巡查和督查活动,对照排查梳理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边排查边整改,整改到点到位,整体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三是加大对乡镇党委政府在养老机构选人用人标准的督促力度。提高目前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到养老机构工作,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质量。四是敬老院工作人员年轻化工作,敬老院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7.33周岁,55周岁以上的工作人员13人,最大年龄68周岁。

15)敬老院床位闲置率总体较高。

整改措施:

一是将公办敬老院入住率列入对乡镇年度考核指标;二是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预计投入1.9亿元,前期准备工作基本结束,申报政府专项债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待工程完工后,启动公办敬老院市场化运营试点工作,加快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进优秀养老服务品牌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行;三是加快推进敬老院消防备案工作,全县19所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设施设备完善和服务水平、老人健康管理、敬老院资金管理等方面有了质的提升。四是杨村敬老院入住人数增加至21人。

9.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

16)普遍存在“重登记、轻管理”、“只登记、不管理”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了全县260多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审工作,取缔6家僵尸社会组织;二是完成6+3家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营改非”工作;三是完善登记手续,对新登记社会组织,积极与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核实有关资料,改变原来办事程序;四是完成“凤台县书法协会”登记备案工作。五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组织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先政务服务中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0.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7)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正面引导。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新《准则》新《条例》,不断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好权;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凤台县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清单》三是《凤台县民政局2021年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工作方案》,认真谋划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由局党组成员对各股室、二级机构、乡镇民政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五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进行重点防控督查,要求广大干部严防“四风”反弹。

11.警示教育重形式轻实效。

18)局党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省委进一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回头看活动,从严从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二是加强警示教育,认真学习近年来淮南市、凤台县以及县民政局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有关问题的通报》,经巡察反馈的近年来民政局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人员,以及部分支部、党员政治态度不严肃,网上抄袭下载等情况,在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切实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榜样6》等教育影片,从榜样身上汲取党性力量,鼓足干劲

1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9)工作缺乏深度,发挥主动靠前监督作用不够积极,未能根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要求,助力派驻单位推深做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凤台县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清单》《凤台县民政局2021年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工作方案》;二是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面参与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全过程,全面掌握派驻单位“三重一大”等各方面的情况,2021年8月以来民政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 ,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

13.工程项目把关不严。

20)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民政局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监督指导民政系统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实行全流程监管;二是制定《民政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三是南平山陵园管理所2021年11月底前已整改到位,违规播出资金已退回;二是局机关、二级机构年底前完成资金管理自查工作;三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民政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制度》。2021年下半年实施的“县养老服务指挥中心建设”、“殡葬管理宣传”等项目全部经公开招投标程序。

21)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二是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措施;三是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凡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而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的,一律不得支付采购资金。四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民政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采购管理,2021年8月以后,所有设备购置全部经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22)工程项目进展缓慢。

全县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计划2018年9月份开工,工期60天,此项工程至今未竣工验收。

整改情况:

敬老院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和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已全部完成。

14.资金管理有风险。

23)长期借款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

一是个人欠款已全部追回;二是划拨给各乡镇卫生院的一站式救助周转金,民政局已致函县卫健委协助解决。三是县殡仪馆、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借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局党组成立调查组,与当事人调查了解后,经局党组研究进行销帐处理

24)违反差旅费报销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南平山陵园工作人员出差多报销差旅费部分已全部退回。二是局党组研究将此类事件在全体大会人员大会上通报,各单位个部门举一反三,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在发生。

25)白条支出。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三是50万元白条问题,因该项目至今未进行审计,尚有50余万尾款未付,“钟星建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向民政局递交报告,承诺在完成审计后,按照审计后金额补起所有票据。

(三)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5.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建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对4个支部工作进行月调度、季度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二是对殡仪馆党支部和光荣院党支部两个书记和具办人进行约谈,南平山陵园管理所进行通报批评。三是殡仪馆、光荣院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上,针对上述问题作出深刻检讨。

16.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2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三会一课”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基本制度,把“学党史”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二是制定“三会一课”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落实县组织部门要求“一簿一册一卡”(党组织工作簿、党员活动手册、党群连心卡)的记录,规范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三会一课”及“两学一做”等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学习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县委组织部《凤台县“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委属各单位党支部“两表一册”监督管理。

28)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有关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制定计划,按时按要求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把握关键环节,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制定了《民政局2021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工作方案》巡察以来开展监督谈话近30人次。四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自我剖析材料的把关,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全部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

29)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支部书记培训制度,提高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性;完善领导干部所在基层党组织情况档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公示制度,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主动性,强化双重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双重组织生活的约束性,完善对局属二级机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督查机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查。采取随机抽查、派员旁听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领导:宋维玉

牵头领导:苏玉山、马超、汤耀、赵宗米

责任单位:局党总支、局机关党支部、光荣院党支部、殡仪馆党支部、退休老干部支部,南平山陵园管理所,局办公室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把严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实行局党组成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定期向党组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三是加强督查,完善对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督查机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查。采取随机抽查、派员旁听等方式,四是加强县民政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凤台县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凤台县民政局党组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通过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进一步夯实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7.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各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已核准,股级干部轮岗工作已完成。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街道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48611285,电子邮箱:ftxmzjbgs@163.com.

 

 

中共凤台县民政局党组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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