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时间:2022-06-01 15:04    来源:案件监督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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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3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使用审查调查措施179人次,其中谈话160人次……,部分纪检监察组织仍存在审批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凤台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一季度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通报中指出。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凤台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不断强化对审查调查措施的规范化管理和全程化监督,确保依规、依法、审慎、合理地运用审查调查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发展。

《规定》印发以来,县纪委监委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跟班学习、集中培训等多元化的学习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逐条学习《规定》的5章111条内容,结合实际案例围绕《规定》内容开展研讨,对常用审查调查措施的适用要求、使用风险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解,不断夯实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执纪能力。

“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批过程中,我们采取线上、线下分开同时开展的方式,机关各内设部室通过监督办案平台进行线上审批,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通过纸质文书进行线下审批,实现了审批效率与安全的协调统一。”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同志介绍。同时,按照《规定》中的最新要求,对现有文书进行重新修订,统一名称、统一样式,进一步规范文书格式;梳理常用审查调查措施的审批流程,制成《工作流程图》,明确不同调查对象与调查措施的审批层级,杜绝调查人员在措施使用时审批不规范的情况。

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基层单位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化监管,采取审查调查措施月报制,建立台账,专人管理,认真做到一件一登记、一事一备案,杜绝私自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的行为。定期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认承办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审批层级报批,是否超范围、超时间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下发整改建议,并督促执行,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开展审查调查措施监督检查5次,指出问题20处,并及时督促整改完成。

“打铁更要自身硬,今年我们正在开展‘业务规范学习年’活动,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业务理论知识,把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作为学习重点,不断增强业务素质,自觉践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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